理为精气神之体,精气神为身之体,身为心之用,劲(力)为身之用,心身有一定之主宰者,理也,精气神有一定之主宰者,意诚也,诚者天道;诚之者,人道,俱不外意念须臾之间。
要知天人同体之理,自得日月流行之气,其气意之流行,精神自隐於(微乎)理也(矣),夫而后言,乃武,乃文,乃圣,乃神则得矣。特借后天之武事,论之於身心,用之於劲力,仍归於道之本也。劲由於筋,力由於骨,如以持物论之,有(力)者能执数百斤,是骨节皮毛之外操也,故有硬力。太极拳之内劲则不然。以之持物,或不数斤,盖精气内壮也。若功成之后,较硬力不知妙出若干倍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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