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是我国北宋著名历史学家,司马光负责主编的一部伟大的历史著作,是我国历史上真正意义上的编年体通史,它和《史记》被誉为中国历史上的“史学双碧”。伟大领袖毛主席对这部书爱不释手,终生研读。司马光为了编写这部书可以说是倾尽了毕生的精力,正像他在《进资治通鉴表》中所说:“臣既无他事,得以研精极虑,穷竭所有,日力不足,继之以夜……臣今赅骨癯瘁,目视昏近,齿牙无几,神识衰耗,目前所为,旋踵遗忘。臣之精力,尽于此书。”
我今天要和大家一起探讨的是,司马光为什么要把“三家分晋”作为这部书的开篇。从时间上看《资治通鉴》所记的历史时间,比左丘明的《左传》所记的历史时间晚了51年(《左传》的记述始于公元前722年(即鲁隐公元年),终于公元前454年(鲁哀公二十七年);而《资治通鉴》却始于公元前403年(周威烈王二十三年),终于公元五九五年(后周显德六年))。那么司马光为什么不接着《左传》往下写,而要隔过几年呢?笔者认为:这很有可能在公元前403年发生了一件非常重大的历史事件,起码司马光认为发生了一件非常重大的历史事件,而且非把其作为《资治通鉴》这部著作的开始而不足以阐明司马光写作《资治通鉴》的宗旨。即:“删削冗长,举撮机要,专取关国家兴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
那么到底公元前403年发生了什么“善可为法,恶可为戒”的历史事件呢?原来是晋国的三个权臣,魏斯、赵籍、韩虔将晋国国君赶跑,而取而代之,并最终形成了战国七雄的韩、赵、魏三国。然后这三个权臣派人跑到周天子那里,送礼行贿,买通天子身边的大臣,为他们的这种犯上作乱的行为开脱。鉴于当时的实际情况,周天子也没有办法,竟然承认了既定的事实,并封赵、魏、韩三家为诸侯,使原本诸侯的奴才,一跃而成为与当时其他诸侯平起平坐的诸侯了。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所谓的“三家分晋”。
其实在此之前,弑君灭国的事情也是时有发生的。按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说:在“三家分晋”以前,“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但是,不管怎么说,“弑君”后,权臣们依然找一个与国君有血统的人继承诸侯大统;诸侯“不得保其社稷”之后,其领土也是由其他诸侯国来统治。像这样权臣成为诸侯的事情还真是第一次。
综上所述,司马光把“三家分晋”作为《资治通鉴》的开篇,大致可以有以下二个原因:
1、司马光把“三家分晋”作为《资治通鉴》一书的反面案例,用以阐述该书的宗旨。即:“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因此,周天子破坏了纪纲,“三家”违反了君臣的名分,希望看到此书的君王,都能以此为戒,只有这样才能保住王位和天下。
2、周王朝的最终覆灭,是自己毁了自己,“三家分晋”开了一个极不好的先例。即:“幽、厉失德,周道日衰,纲纪散坏,下陵上替,诸侯专征,大夫擅政。礼之大体,什丧七八矣。然文、武之祀犹绵绵相属者,盖以周之子孙尚能守其名分故也……三晋之列于诸侯,非三晋之坏礼,乃天子自坏之也”。也就是说,当时周天之虽然不行了,但是上可以遵守礼法,尽管“诸侯专征,大夫擅政”但周天子的名分尚在,而“三家分晋”之后,原本就不多的一点礼法、名分也荡然无存,周王朝如何不灭亡呢?
当然,这是司马光的观点。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周王朝的最终灭亡,类似“三家分晋”并不是根本的原因,是大势所趋,历史的必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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