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武术文化交流大会比赛总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2015年7月17日——7月22日北京市昌平区体育馆(暂定)。
2015年7月18日上午9点开幕。
二、参加办法:
各省市业余体校、武术馆校、各高校、社会团体、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三、竞赛类型:
①个人竞赛②集体竞赛
四、媒体支持:
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广东体育台、凤凰卫视、河南电视台、美国探索频道、中国体育报、中国教育报、北京电视台、亚澳电视台、全球功夫网、全球创业网、全球功夫杂志、美国功夫杂志、新浪网、搜狐网、优酷网、雅虎网、中华武术杂志、少林与太极杂志、武魂杂志、武当杂志、拳击与格斗杂志以及各省市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将全程追踪报道本次盛会。全球电视台全程直播开幕式与比赛盛况。
五、竞赛规程
1.年龄分组:
A组:7周岁以下 B组: 8岁-11岁 C组:12岁-15岁 D组:16岁-20岁E组:21岁-25岁 F组:26岁-30岁 G组:31岁-35岁 H组:36岁-40岁I组:41岁-45岁 J组:46岁-50岁 K组:51岁-55岁 L组:56岁-60岁M组:61岁-65岁 N组:66岁-70岁 O组:71岁以上2.竞赛时间1)单项项目:2分钟以内。
2)太极拳:6分钟以内。(到5分钟裁判长鸣哨示意)3)太极器械:4分钟以内。(到3分钟裁判长鸣哨示意)4)对练项目:1分钟以内,太极拳对练:3分钟以内(男女可混合分配对练)5)集体项目:6分钟以内,可以配乐。
注:单练、对练项目超出规定时间达2秒者扣0.1分依次类推,太极拳类、集体项目超出规定时间达5秒者扣0.1分,依次类推。
散打竞赛规程
一、比赛级别分组
男子:35kg、40kg、45kg、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80kg、85kg、85kg+。
女子:30kg、35kg、40kg、45kg、48kg、52kg、56kg、60kg、65kg、65kg+。
青少年组:17周岁以下。
成 年 组:18周岁以上–35周岁。
二、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为个人赛。
2.比赛采用单项淘汰赛。
3.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最新《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及补充通知。
4.运动员报道时先称量体重,然后抽签进行编排。
5.仲裁人员由主办单位聘请。
三、运动员资格
1、各单位组织好运动员在称重时必须携带运动员证称重抽签。
2、各单位自行办理运动员人身保险,或者由大会统一办理人身保险,保险费为每人100元。
3、体检证明(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在报到时交组委会。如有未交体检证明及人身保险证明者,大会有权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
4、报名后不允许更改,如有特殊情况更改级别,交费300元,报名费一律不退。
5、拳套、护具等器材由大会准备,护裆、护齿自备。
功夫推手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
1、活步功夫推手;
2、定步功夫推手。
二、竞赛分组及年龄规定:
1、分组:
男子组女子组
养生组少年组
2、年龄规定
A组:8岁-16岁B组:17岁-25岁C组:26岁-35岁D组:36岁-45岁E组:46岁-55岁F组:56岁以上
三、体重分级:
1)48公斤级(≤48公斤,含48公斤)
2)52公斤级(>48公斤--≤52公斤)
3)56公斤级(>52公斤--≤56公斤)
4)60公斤级(>56公斤--≤60公斤)
5)65公斤级(>60公斤--≤65公斤)
6)70公斤级(>65公斤--≤70公斤)
7)75公斤级(>70公斤--≤75公斤)
8)80公斤级(>75公斤--≤80公斤)
9)85公斤级(>80公斤--≤85公斤)
10)85公斤以上级(>85公斤以上)
11)少年组按竞赛委员会要求单独编排级别
四、录取名次及奖励:
1、各项目按级别分别录取前六名,参赛人数不足六人者,减一录取。比赛人数不足二人的级别由组委会与相邻组别合并编组比赛。
2、获得“功夫推手王中王”称号者,除获得证书、奖杯外,奖励2000元现金,成为国际功夫联合会、全球功夫网委员。
3、凡参加功夫推手十杰及王中王争霸者,不另收报名费。须:1、是本届比赛各级别活步功夫推手冠军;2、武德高尚;3、熟练掌握一门拳术。
3、“功夫推手王中王”在大会庆功晚宴上颁发证书、奖杯、奖金。
5、所有参赛选手,均有参赛纪念证书。
五、竞赛规则,裁判及仲裁:
1、本次大赛采用《国际功夫联合会功夫推手竞赛规则》。
2、裁判及工作人员均由大会指定。
3、仲裁委员会:在大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凡对比赛结果持有疑义,须在本场比赛结果公布后十五分钟内向由领队或教练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诉,并交纳500元申诉费。
4、仲裁委员会根据书面申诉,进行调查核实。如确认裁判员判定是正确的,则维持原判,申诉队必须服从。如果申诉是正确的,则对责任裁判进行相关处罚,裁判结果不予更改,并退回申诉金。参加复审人数必须超过仲裁委员会的半数以上。复审后,作出的裁决为最后裁决,并上报大会组委会备案。
6、参加功夫推手比赛的运动员应穿大会指定的服装上场(竞赛服装由大会准备)。
7、运动员可兼报其他比赛项目。
8、赛前大会统一核量运动员体重,凡是体重不合格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达标者,可以升上一个级别参赛。
9、运动员报到时须提交健康证明、保险证明。健康证明须由县级或二级医院盖章,日期为比赛前十五日以内。
跆拳道规程
一、项目设置:
1.个人品式比赛
2.竞技比赛
二、竞赛组别:
1.品势个人比赛:分男、女组别
1)男子/女子甲组:1998年前出生
2)男子/女子乙组:1998年至2001年间出生
3)男子/女子丙组:2001年至2004年间出生
4)男子/女子丁组:2004年以后出生
三、竞赛内容:
以动作的准确度(视线、重心的移动、喊声气势、礼仪、姿势)、完成度(力度的强弱、速度的缓急、动作的协调、呼吸)来决定名次。
2.竞技
(1)竞技比赛采取单败淘汰赛,比赛共两局,每局比赛1分30秒,局间休息30秒 。
(2)按照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评分标准
竞技比赛级别
1)甲组(1998年前出生):
男子:-45KG,45KG,50KG,55KG,60KG,65KG,70KG,75KG,80KG,80KG以上女子:-40KG,40KG,45KG,50KG,55KG,60KG,65KG,70KG,75KG,75KG以上2)乙组(1998年至2001年间出生):
男子:-36KG,36KG,40KG,44KG,48KG,52KG,56KG,60KG,64KG,64KG以上女子:-30KG,30KG,34KG,38KG,42KG,46KG,50KG,54KG,58KG,58KG以上3)丙组(2001年至2004年间出生)男子:-27KG,27KG,30KG,33KG,36KG,39KG,42KG,45KG,48KG,48KG以上女子:-24KG,24KG,27KG,30KG,33KG,36KG,39KG,42KG,45KG,45KG以上4)丁组(2004年以后出生)男子:-19KG,19KG,22KG,25KG,28KG,31KG,34KG,37KG,40KG,40KG以上女子:-17KG,17KG,20KG,23KG,26KG,29KG,32KG,35KG,38KG,38KG以上各级别设冠军一个、亚军一个、季军二个、以此类推,不足两人取消比赛或升一级比赛。前三名颁发证书奖牌,前八名颁发证书。
四、裁判员
本次比赛裁判员由大赛主办单位负责选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各参赛团队各推荐1—2名裁判,赛前组织为期两天的裁判培训,培训合格者作为本次大赛的裁判,并颁发世界华人国际跆拳道联合会裁判证。本次执裁期间食宿由大会提供,第三届执裁裁判本次培训及执裁期间食宿均由大会提供。
五、其它规定
1.组委会负责提供国技院指定的比赛用垫、头盔、护胸2.参赛运动员自行准备并必须穿着道服、护裆、护臂、护腿等,3.所有比赛不得出现替赛,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费用不退。
4.对比赛结果需要上诉的单位,必须由领队和教练同时提出,并且只允许领队和教练出面,上诉费1500元/项。
摔跤比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级别:
1、男子少年组30公斤、35公斤、40公斤、50公斤、60公斤、70公斤2、男子成年组60公斤、70公斤、80公斤、90公斤、100公斤及以上级别3、女子组40公斤、50公斤、60公斤、70公斤二、年龄组别
本届比赛按年龄共设男子ABC三个组别,
1、A组少年组:12-17周岁
2、B组成年组:18-36周岁
3、C组中年组:36周岁以上
4、女子组年龄同上。
三、参赛资格
运动员应提供县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心电图和脑电图)和人身意外伤残保险证明,否则不予参赛。比赛期间伤病一切自理,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中国式摔跤竞赛规则。
2、运动员自带符合竞赛规定的摔跤衣、裤子、鞋子。
3、禁止使用违禁药品。
4、赛前2小时称量体重。
5、本届比赛组委会设立的赛风督查委员会将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超龄和证明手续不真实的不接受报名;对采用虚假手段参赛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注册和参赛资格。不退所交的一切费用。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
1、各级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人数不足八名减一录取,不足3人的打循环。
2、第一名颁发奖杯,前三名颁发奖品,前八名获奖证书,六、报名及领队会时间:
报名办法:
1、每单位或俱乐部可报领队1人,教练1-2人,队医1人,各级别报名人数不限。
2、报名信息请以短信或邮件发送,
3、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如发现冒名顶替、以大代小、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运动员的所有成绩,情节严重者取消全队成绩,并追回奖牌奖品等。
奖项、报名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诉
1.参赛队对裁判判决结果有异议,必须在该场比赛后15分钟内,由领队或教练通过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供申诉。同时交付1000元申诉费,申诉正确退回申诉费。
2.仲裁委员会接受代表队的申诉进行裁决。
3.仲裁委员会人员组织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各项目按组别录取前八名。(不足八人减一录取)2.对练项目不分男女组别录取前八名。
3.大会设武术贡献奖:第一名奖金10000元(1队)第二名奖金8000元(1队)第三名奖金5000元(1队)第四名奖金3000元(2队)第五名奖金1000元(10队)优秀奖20名奖金500元。
4.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颁发奖杯及证书。
5.按照参赛运动员年龄设寿星奖1名、童星奖1名,颁发奖金1000元,奖杯及证书。
三、报名:
1.收费标准如下:
套路、散打、跆拳道
报名费100元/人,会务费200/人,项目费200元/项,集体项目600/队/项,食宿+旅游费2400元/人。
2.各参赛队教练,领队只缴纳会务费及食宿。
3.组委会联系人:
竞赛部:徐希昌
电话:13141266653 010--52881215 010--52882796 010--524617394.各队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由领队签名于2015年6月20日前寄到:北京德外西三旗回龙观昌平路386号北京少林武术学校总校竞赛部(邮编100096),报名截止到6月20日。
6.报名后不得更改项目,如要更改项目每项交纳100元人民币。
7.各参赛队于2015年 7月17日到昌平区体育馆院内报到。
8.报名费、会务费、项目费及食宿费请于报名时汇到以下帐户银行:农业银行户名:傅孝春
账号: 6228 4900 1001 0758 115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昌平支行回龙观分理处电话:18601243797(傅老师)9.报到时领取参赛证、秩序册、纪念品。
10.由组委会安排吃住的参赛队。请在报名时说明,大会提前做好安排以免耽误运动员的入住时间。
四、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五、其他事宜:
1.各参赛队自付往返车费。
2.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保险。
3.参加套路比赛的运动员器械、服装自备,比赛时必须穿比赛服装。
4.如有需要接站的、定返程车票的参赛队请提前来电联系大会。
5.自己乘车路线:坐地铁2号线到德胜门乘坐345快车直达昌平即到。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7.本解释权归大会组委会